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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学材料行业Bass材料专利分歧终于落地,做无效处理

来源: 互联网 发布时间:2023-08-23 点击:

Bass材料最早由楼氏集团于2012年发明,本由此产生了N’Bass虚拟后腔容积技术(N’Bass Virtual Back Volume Technology)用以改善消费类电子产品的低频音质。这种材料增加了材料的比表面积,并减少了空气吸附-脱附的通路,从而获得了更好的声学性能。Bass材料本该大有可为,但实际上Bass材料目前只能应用于高端3C产品的发声单元上,很难破圈,表观原因是价格过高,深层次原因就是专利垄断。楼氏研发的Bass材料的核心专利族是EP10173765.8 专利族(含欧洲、美国、中国的专利),这些专利后来几经流转,打包转移到江苏一家企业。从本质上来说,这些专利是中国企业从国外买来的,最终却戏剧性地成为垄断Bass材料行业,并阻碍本土技术发展的“专利壁垒”。

国内众多的声学企业一直期待物美价廉的替代品来打破这个僵局,纷纷自行研发。经过多年努力,目前Bass材料本身的侵权问题早已解决,但Bass材料的应用解决方案又称为横亘在国产Bass材料厂商面前的难题。这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镇江某公司在收购国外材料专利之后,一直将重心放在Bass材料应用专利的布局上,构筑起一道道新的专利壁垒。一旦有企业使用国产物美价廉的Bass材料,其法务团队就会闻风而动,不仅起诉材料生产研发单位,也同步起诉使用单位。

2022年,为支撑国产材料应用,深圳一家通讯公司将一款新型Bass材料应用在其某手机型号的微型扬声器单元上,其效果优异,且物廉价美。同年8月,镇江某公司多次发函要求宇龙通讯停止使用这款新型Bass材料应用,被拒绝。在交涉无果后,该公司便以这款手机使用的扬声器产品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《一种扬声器模组及电子设备》(专利申请号为201720024962.X)为由,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宇龙提起诉讼((2022)浙01知民初392号),并要求宇龙赔偿巨额资金作为侵权费用。面对不合理的侵权诉讼,宇龙通讯拿起了知识产权武器维护自身权益。2023年4月7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《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(第 561017 号)》公告。根据公告显示,某特拿来起诉侵权的这个实用新型专利因“不具备创新性”,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,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该系列的专利权“全部无效”。专利失效,对于Bass材料的创新和价格下降,应该是一个大利好。期待中国更多的企业,开发出这种质量优异、价格便宜的Bass材料,让更多昂贵的音响、耳机变得更加亲民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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